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刘桥一矿采矿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竣工测绘服务
三、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地址:**省****原区三官庙街道秦岭路69号2楼
中标金额:196000.00 元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四、主要标的信息
| 项目名称:****刘桥一矿采矿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竣工测绘服务 工程概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30日历天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体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云集路与012县道交汇处附近东
联系方式:范主任 139 6588 8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工人村望阳路望阳北村401
联系方式:夏经理 187 2691 675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云集路与012县道交汇处附近东
联系方式:范主任 139 6588 8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碱河路金碧御苑小区2栋308
联系方式:夏经理 187 2691 6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