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平资规告字〔2025〕3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产业园G-18-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 地块一 名称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土地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
| **县**产业园G-18-7地块 |
4063 |
工业用地(标准地) |
50年 |
“三通” |
307 |
62 |
10万或其整数倍 |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亩均产值 |
亩均税收 |
单位能耗增加值 |
单位排放增加值 |
准入行业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505.2 万元/亩 |
≥900 万元/亩 |
≥41.5 万元/亩 |
≥2.9 万元/吨标煤 |
≥6017 万元/吨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2.7-3.0 |
≤55% |
| 备注: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1、以上地块竞买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上述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2、申请竞买人资格由**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组(以下简称“制高组”)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2026年1月23日前向制高组提交初审申请相关资料,进入挂牌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2026年1月29日16:00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网上交易管理员根据经制高组初审通过的《**县工业用地项目准入评审意见》,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竞得入选人未通过审查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以上地块竞得****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www.****.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2日10时。
资格初审资料网上提交时间:2026年1月20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9日16时。
资格初审完成时间:2026年1月29日。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16时。标书代写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 0577-****5885
****交易中心 0577-****3022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577-****2117
**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组 0577-****8103
****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