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科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关于对******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 30日至 2026年01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建设地点

******区中新镇乌石一路10号(厂房A1)

建设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区中新镇乌石一路10号现有厂房(自编厂房A1),项目收集的危险废物种类及范围包括16大类中的166小类,年总收集、暂存、中转危险废物1.99万吨。项目现场不进行拆装、利用与处置。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环评机构

清风铭环保****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硫酸雾、氯化氢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甲醛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硫酸雾、氯化氢、二甲苯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二)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