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裕恒工程****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 30日至 2026年01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裕恒工程****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宁西街新誉横路6号之三部分厂房(自编号3-1-2)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裕恒工程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市**区新誉横路6号之三部分厂房(自编号3-1-2)。项目主要从事研发(试验),包括物理性能检测试验和燃烧性能检测试验,预计年检测试验建筑构件及产品240组、电线电缆370组、建筑材料520组、建筑门窗106组、建筑玻璃26组、涉及消防的建筑设备120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