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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2-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动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54-****405(****行政审批股)
通讯地址:**省****服务中心
****办结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公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时间 | 批准文号 |
| 1 | **县煤矸石制备生态土产业园项目 | **县****洲村昔广线右侧,原大寨药业厂内 | 2025.****.24 | 昔环函[2025]200号 |
附件:关于**县煤矸石制备生态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