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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县2017年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县渭津镇锅炉房(变更)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一)项目名称: **县2017年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县渭津镇锅炉房(变更)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县渭津镇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28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于工联系电话:132****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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