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监审【2025】041号
关于******公司年产10万吨除磷滤料骨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公司年产10万吨除磷滤料骨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规定报批建设。
一、******公司年产10万吨除磷滤料骨料项目位于**市****社区原双扶铁合金厂院内。项目利用不合格的加汽砌砖建设一条全封闭除磷滤料骨料破碎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吨除磷滤料骨料。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投产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进料、破碎、筛分、缓冲仓落料、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管道、集气罩收集+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车间全封闭,并设置全覆盖喷干雾系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PM绩效引领性指标中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5m3)预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本项目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分类暂存,暂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分别在厂区危废暂存场所进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7、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8、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9、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办理并取得排污许可手续。
三、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新增废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为颗粒物1.1279t/a,污染物排放量从****公司颗粒物减排量中进行双倍替代。
四、本批复只对《报告表》评价内容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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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