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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北科规〔2023〕3号),经申请人申报、市科技局审核、对拟立项项目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等程序,现将2025年**市本级第五批自筹经费科技项目下达给你们。
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请你单位接到****科技局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抓紧落实资金,组织好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按合同要求组织验收。
联系电话:0779-****148(科技**统筹与重大任务科)
附件:2025年**市本级第五批自筹经费科技项目拟立项项目(2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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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