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143/202512-00023 | 信息分类:许可结果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分局 | 成文日期:||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09:35 | |
| 《****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分局拟批准《****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电话 | 0556-****596 | 传真 | 0556-****575 |
| 地址 | **县数据****管理局 | 邮编 | 246121 |
| 项目名称 | 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马庙镇天工东路74****板材厂 | ||
| 建设单位 | **** | ||
| 编制主持人 | 张富富035********000000018(**正丰环能****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县马庙镇天工东路74****板材厂,企业拟投资190****板材厂现有厂房建设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建设加工车间、切粒车间、检验车间及塑料粒子生产线、设备购置安装及其它附属工程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全厂产能为年产再生塑料粒子6000吨。本项目已于2025年10月11日取得****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废泡沫、废塑料膜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1),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泡沫、废珍珠棉、废塑料膜造粒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TA002),与破碎废气一同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及表4中的限值;苯乙烯、甲苯、乙苯的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限值,同时苯乙烯的排放还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 二、废水:****板材厂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施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 | |||
| 三、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 | |||
| 四、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布袋除尘器集尘、布袋除尘器的更换布袋、造粒机废滤网外售综合利用,废塑料分拣过程中挑出的杂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喷淋废水、除湿装置废吸附材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包装桶、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