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开区建设部改造工程(室内及外墙)(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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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改造工程(室内及外墙)(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1 09:59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建设部改造工程(室内及外墙)(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火龙街道观湖居小区9号楼一楼

成交价:1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建设部改造工程(室内及外墙)(二次)

施工范围:本次****建设部改造工程(室内及外墙)(二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等。

施工工期:15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江增远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1********05985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永盛、孙志强、刘军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1、科技产业园5#11层办公用房装修项目;2、****中学报告厅改造工程。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大道1号

联系方式:0553-****81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渡春路1号

联系方式:131****3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131****3595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大道1号

电话:0553-****16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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