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12-31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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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晋****管理局 |
**** |
事业单位 |
股权转让类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企业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成交的,转让方交易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础采取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 |
1、企业股权转让以竞价方式成交的,转让方交易服务费转让底价部分按照协议成交计费比率计算,增值部分按照不高于10%的比率计算。单笔收取服务费不低于10000元。 2、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照不高于成交金额的5%计算,单笔收取服务费不低于10000元。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国价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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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转让类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资产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持有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等资产对外转让 |
1、以协议方式成交的,转让方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2.5%收取。以竞价方式成交的,转让方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中的转让底价部分按照2.5%收取,增值部分按照5%收取。 2、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5%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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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增资类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增资企业及投资方交易服务费 |
按照募集资金金额的2‰分别收取,单笔服务费不低于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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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租赁类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 |
按首年平均月租金金额减半单项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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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企保证金 |
国土交易保证金 |
依据规定第十条“确定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第二十一条“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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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交易保证金 |
保证金一般不超过转让底价的30%,各地不得突破此标准。保证金应当在受让方付清全款或首付款、未竞得且无违规、意向方放弃受让并获转让方同意、项目中止或终结且与意向方无关这四类情形对应的规定时间起 3 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交易保证金。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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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交易保证金 |
根据条例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 2%,招标人最迟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或收到投标人投标截止前的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相关投****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标书代写 |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