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鹅公镇推荐的定**鹅公镇村集体****公司,因受市场环境、项目**及自身经营条件等因素影响,存在业务承接不足、经营性收入偏少、持续运营困难等问题,****公司且无法继续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根据《2024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5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该项目2024年、2025年鹅公镇第三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社、家庭农场、有机肥料生产企业等主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运输专用车辆、运输配送、机械施用作业的设施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沼液肥还田服务组织还需有沼液运输罐车2台以上(租用车辆的要有租用合同),每台沼液运输车配有污水泵;
3.有良好的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农业农村局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6.每镇不超过2家粪肥收集、运输、施用等全环节服务的第三方服务主体。
7.具有与本县种植户的粪肥还田服务协议(每种粪肥还田协议要独立分开签订)。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具备相关条件规定的企业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主****政府。
(二)鹅公镇推荐。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实际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进行推荐审核,原则上推荐1到2家第三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粪肥还田服务主体名单经镇级审核确定后,由镇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咨询电话:0797-****217)。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6日下午5点整,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粪肥还田服务主体申报资料和还田能力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主体,报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确定。
1、公示无异议后,粪肥供应企业、第三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三方协议。
2.粪肥还田服务主体有效期从签订三方协议后到本年度项目实施完成为止。
3、在粪肥还田服务过程中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取消粪肥还田服务资格。
五、第三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征信证明材料(承诺函或征信报告等);机构与服务对象的还田服务协议(每种粪肥还田协议要独立分开签订);还田服务方案;车辆、人员等其他运输还田能力佐证材料。
| 定**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第三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 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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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
负责人 |
所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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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联系电话 |
服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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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粪肥来源 |
沼液池容积(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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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车辆(台) |
还田设施(套、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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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肥服务人员情况(人) |
签定协议服务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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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水稻面积(亩) |
服务蔬菜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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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果树面积(亩) |
服务其他经济作物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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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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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政府意见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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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人签字 |
年 月 日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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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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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局意见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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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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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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