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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5年12月28日,在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组织召开了****高端塑料颗粒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人员一致同意****高端塑料颗粒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过整改后通过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端塑料颗粒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区廿里堡街道机场路618号****公司院内6号仓库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26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张伟峰156****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