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10683-2025-015607 文 号:竹发改审〔2025〕49号 发布时间:2025-10-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发改局 关 键 词:
****:
你单位《关于审批****处理站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清府发〔2025〕81号)收悉。****处理站****政府批准以竹发改建〔2025〕33号批复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由**汇铭****公司编制,****住建局审查(竹建函〔2025〕56号)。****政府公文处理笺B198),现将项目投资概算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处理站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市清平镇湔沟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1套涌水处理设施,采用“收集调节池+混凝反应+气浮处理+多介质过滤器”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污水收集、污泥脱水及暂存设施。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集水调节池、混凝气浮系统、过滤系统、加药间、污泥脱单元、在线监测及控制间等。涌水设计处理规模为1800m 3/d,汛期单日最大2340m 3/d。
五、建设工期:3个月。
六、投资概算:469.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6.0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48.68万元,预备费34.78万元。
七、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八、有关说明
(一)请严格按****市政府批准意见实施该项目,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二)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望接批复后,严格依据批复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开展后续工作,注意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改革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