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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11-21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关于拟将良塘新区车家源大道H-01-3东、西两****花园建筑试点的批前公示 | ||
公示内容:根据《****办公室关于印****花园建筑工程试点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九府办[2023]13号)文件精神,**恒****公司向我局申请在已通过竞拍取得的良塘新区车家源大道H-01-3东、西两地块上****花园住宅。****广场路、南至车家源大道、西至洋洲大道、北临四馆,用地面积分别为18910.9平方米(合 28.3664亩)、21545.3平方米(合32.318亩)。规划条件中约定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均为1.35。根据2023年11月20日县规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会议同****花园建筑。同时按程序对该地****花园建筑试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单位: ****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
意见反馈: 1、利害关系人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单位名称、机构代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及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证明材料。2、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届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单位名称、机构代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地址:**县义宁镇山谷大道467******局
联系方式:****建设项目规划股 张健 187****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