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小学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保温材料检测不合格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5年9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对2025****小学消防设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建筑材料检测工作中发现,计划用于**三中、朝中、**小学消防泵房屋面使用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板燃烧性能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经报送属地住建部门,已完成相关处置和行政处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建设单位为****,由****集团****公司设计、**建质建设工程施****公司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标注消防泵房屋面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指标,施工单位****采购人员按普通挤塑板采购。材料进场后,监理单位**龙至信****公司和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合格,未规范开展见证取样,按照燃烧性能B1级送检,该批次挤塑板燃烧性能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二、处置情况
****住建局接到检测机构报送的建筑保温材料检测不合格信息后,立即责令施工现场暂停涉及建筑保温材料的施工作业,****住建局。****住建局指导意见,****住建局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要求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限期补正施工图中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标注,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该批次进场复试不合格保温材料全部清退出场,重新采购符合标准的保温材料;比对该批次进场复试不合格保温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于保温材料产品质量涉嫌不合格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监督重新采购保温材料的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等环节工作情况,经复验合格后同意项目复工。
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一)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方面
该项目建设单位存在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不到位问题,项目负责人未共同开展建筑保温材料进场验收工作,违反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和《**市房屋市政工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指导方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照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二)设计单位及责任人方面
该项目设计单位****集团****公司存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标注建筑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问题,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对设计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处以罚款共计105000元。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及责任人方面
该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质建设工程施****公司存在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标注建筑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问题,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的规定,依照该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共计31500元。
(四)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方面
该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图纸会审未发现设计文件对建筑材料主要指标标注不全、采购不合格产品等问题,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处以罚款共计15735元。
(五)监理单位及责任人方面
该项目监理单位**龙至信****公司存在建筑材料见证过程履职不到位、未发现建材燃烧性能指标与设计文件不符问题,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处以罚款共计33000元。
此次事件发生在**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期间,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不到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层层失守,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暴露出的问题性质极为恶劣,已予提级严肃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认真吸取本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技术能力,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特此通报。
哈****建设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