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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拟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一)**市**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碧谷片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地址:农行小区、邮电小区、306小区。
(二)云禧项目,建设单位:**瀚****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地址:铜都街道。
二、公示时间
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兴玉路3号。
电话:0871-****8547,邮编:654100。
**市****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