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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 标 题: ****关于**市2025年第十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5〕23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政府:
你市《关于**市2025年第十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浔政报〔2025〕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48.7588公顷(旱地0.5774公顷、果园0.5198公顷、乔木林地9.4129公顷、灌木林地0.3132公顷、其他林地2.0725公顷、其他草地31.6145公顷、农村道路0.3594公顷、坑塘水面3.8891公顷)、集体未利用地4.5008公顷(均为裸土地),共计53.2596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后,作为**市2025年第十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待办理有关土地征收手续后方可供地。
****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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