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7 15:05
关于**采砂智能监管系统(一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砂管局:
你单位报来的《市砂管局关于恳请批准**采砂智能监管系统(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4〕287号)、《****政府关****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25〕4号)等有关规定,该信息化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可以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采砂智能监管系统(一期)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责任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琴湖大道1198 ****科技城新工业综合体7号楼。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是**采砂监管系统和采砂现场管理系统,包括监管管理、数据归集与违规处置、数据中枢、移动端应用、行政许可协同审核、现场管理、砂船调度、称量计重等功能模块;二是采购系统配套大屏设施;三是采购采砂区及采砂船三维建模服务。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3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8万元,资金来源为****年度预算资金。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政府关****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25〕4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市政务云进行建设,****管理局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项目所需的基础云**(计算、存储、网络等)费用从****年度预算资金中支付。
八、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政府关****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25〕4号)要求,请项目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市采砂智能监管项目概算核定表
2025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采砂智能监管系统(一期)项目概算核定表
| 序号 | 类型 | 费用(万元) | 备注 |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195.00 | |
| (一) | 软件平台建设 | 161.00 | |
| 1 | 采砂监管系统 | 97.00 | |
| 2 | 现场管理系统 | 64.00 | |
| (二) | 配套大屏设施 | 16.00 | |
| (三) | 三维建模服务 | 18.00 | |
| 二 | 工程其他费用 | 3.00 | |
| (一) | 招标代理服务 | 1.00 | |
| (二)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 2.00 | |
| 三 | 预备费 | 0.00 | |
| 四 | 项目总概算 | 198.00 | 一+二+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