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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佳****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于2025年12月25日组织了恒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为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恒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恒佳****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青竹街道鑫元路3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