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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
《****交通运输局关于**至**高速公路(**段)开通并联网收费的请示》(大交专〔2025〕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政府关于同意**至**高速公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25〕28号),同意**至**高速公路(**段)主线及永**、厂街、水泄3个收费站建成验收合格并通过联网收费系统入网测试后,于2025年12月26日****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同时与已经开通收费的**至**高速公路搭接实行联网收费。
****运输厅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