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区月浦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浏功浜等河道治理工程经《****水务局关于**区月浦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浏功浜等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3〕208号)文件批复实施。我局按规范的建设程序已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实施,并于2025年1月15日通过完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区月浦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浏功浜等河道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区月浦镇
3.工程规模
初设批复工程量:**护岸7962米,1.5米宽沥青防汛通道1794米,0.6米宽养护步道765米,栏杆124米;堤顶绿化0.693万平方米;斜坡绿化2.455万平方米;底泥疏浚土方2.102万立方米,开挖土方0.463万立方米,回填土方0.449万立方米;改建桥梁一座(10*4.6米),箱涵一座;水生植物11560.59平方米,曝气设备24套等。
实际完成工程量:**护岸7947.50米,1.5米宽沥青防汛通道211米,栏杆55米;斜坡绿化2.1781万平方米;底泥疏浚土方2.0990万立方米,开挖土方0.4634万立方米,回填土方0.4478万立方米;改建桥梁一座(10*4.6米),箱涵一座;水生植物11560.39平方米,曝气设备24套等。
4.批复文件
沪水务〔2022〕620号文《****水务局关于**区月浦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浏功浜等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208号文《****水务局关于**区月浦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浏功浜等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2〕1030号文《****水务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河道整治、圩区改造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沪水务〔2023〕1077号文《****水务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河道整治、圩区改造工程资金计划的通知》
沪水务〔2024〕511号文《****水务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5.参建单位及简要经过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月浦房****公司
施工单位:****
勘测单位:******公司
设计单位:******公司
质监单位:**市**区水务建设****管理站
施工监理单位:**高波****公司
财务监理单位:中京华(北****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审计单位:中岳****事务所(普通合伙)
工程于2023年8月28日开工,至2024年9月29日完成。
二、全部工程质量鉴定
**区月浦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浏功浜等河道治理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由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于2025年1月15通过了完工验收,质量核定为合格。
三、结论
**区月浦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浏功浜等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了合同的全部工程量,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资料齐全。
特此报告。
****水务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