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5〕296号
关于**镇镇区风貌管控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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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审批**镇镇区风貌管控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十二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大道楼角段、省道S333金****学校段、省道S333镇区扬康至新光段。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大道楼角段(1.1km)、省道S333镇区扬康至新光段(2km)、省道S333金****学校段(0.837km)三条线路沿线范围内道路两侧房屋完善外立面风貌提升五要素(含违建雨阳棚整治提升),统一空调架;外墙面涂刷真石漆;拆除修复破损路面、人行道;道路两侧见缝插绿;增加外立面窗框线及天际线;拆除违建构筑物。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561.01万元,其中:工程费480.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02万元、预备费26.7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