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镇区风貌管控提升项目

审批
广东-潮州-饶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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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发改投审〔2025〕296号

关于**镇镇区风貌管控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
《关于要求审批**镇镇区风貌管控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十二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大道楼角段、省道S333金****学校段、省道S333镇区扬康至新光段。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大道楼角段(1.1km)、省道S333镇区扬康至新光段(2km)、省道S333金****学校段(0.837km)三条线路沿线范围内道路两侧房屋完善外立面风貌提升五要素(含违建雨阳棚整治提升),统一空调架;外墙面涂刷真石漆;拆除修复破损路面、人行道;道路两侧见缝插绿;增加外立面窗框线及天际线;拆除违建构筑物。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561.01万元,其中:工程费480.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02万元、预备费26.7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