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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永阳镇陇陂湾堆放砂石产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永阳镇陇陂湾堆放砂石产权转让项目 | |||||||
| 标的名称: | ****永阳镇陇陂湾堆放砂石产权转让项目,挂牌价340,30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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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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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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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12月3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1月15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网络竞价 | |||||||
| 项目简介: | ****永阳镇陇陂湾堆放砂石,混合砂石共4620.54方,全部拍卖,起拍价340302元。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竞价标的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产权方(即转让方)不承担本次竞价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竞价成交后不得反悔,否则没收竞买保证金。 2、本次竞价标的转运、清场等工作及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3、转让方安排铲车负责现场砂石装车工作。 4、受让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 5、受让人在《砂石转让合同》生效第二天开始进行转运、清场等工作,并在30日内完成全部转运及清场工作。逾期未转运完成,转让方有权收回剩余砂石,同时成交价款以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6、受让人进行转运、清场等工作应接受产权方(即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损害和破坏转让方其他财产。 7.受让人安排的砂石运输车辆应为二轴及以下,且车货总限重18吨。受让人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损害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利益,所产生的矛盾纠纷及运砂道路损坏,由受让人自行解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受让人全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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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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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详见交易公告 | |||||||
| 联系方式: | 1、国泰新点技术服务热线:400-****-0000 2、产权方:**** 联系人: 刘先生,联系电话: 178****9192。 3、交易中心(保证金退款)联系电话:0796-****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