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2-31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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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高桥镇农村污水管道维修一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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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镇级财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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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内容 |
经过近十余年的使用,凌桥村、三岔港村、龙叶村现状农污管道淤积、损坏情况严重,部分村落下游排水不畅,严重影响片区居民生活。本次对凌桥村、三岔港村、龙叶村污水管道根据 CCTV 检测报告进行管道修复;对凌桥村毛家浜、凌桥村三官**排水瓶颈段进行局部翻排改造;江东路(横浜路-凌浜路)段市政污水管道高水位运行,导致凌桥村接入的农污管道排水不畅,****泵站,通过泵站提升后将污水排入江东路污水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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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有关事项 |
服务类型 |
工程设计 |
服务金额 |
12.5630万元 |
| 报价参考依据 |
沪浦发改投【2012】339号 |
一年多签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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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1-09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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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01-09 10:00:00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6-01-13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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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要求 |
工程设计-市政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市政专业资质-排水工程-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人员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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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定性条件 |
(一)在中介集市报名前3个月内存在1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二)在中介集市报名前1年内存在2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三)在中介集市报名前2年内存在1次记入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四)在中介集市报名后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前,存在记入一般或者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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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一)参与同一项目采购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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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方式 |
择优选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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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信息 |
项目联系人 |
沈迪 |
项目联系方式 |
187****1830 |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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