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屠宰800万羽芷江鸭扩建项目批复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屠宰800万羽芷江鸭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芷江县芷江镇黄甲街117****环境局芷江分局
邮编:419100
联系电话:0745-****2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屠宰800万羽芷江鸭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岩桥镇火烧铺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于2005年12月在芷江县岩桥镇火烧铺建设了《****200万羽/年芷江鸭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项目主要年屠宰加工芷江麻鸭200万羽,年产鸭肉制品2000t。根据《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意见》(湘农联〔2021〕17号)等文件要求,公司拟投资400万元,依托现有生产线,通过**工作时间、增加员工、购置全自动宰杀生产设备、改造待宰棚、隔离舍、****处理站等,扩建年屠宰800万羽芷江鸭项目。****学校、超市等短距离范围内由送宰单位直接运走,其他依托冷链物流系统进行配送,不进行深加工,其余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采用“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标准限值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煎炒炸制油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静电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最高浓度限值排放。屠宰车间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密闭车间、及时清扫、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排放。生物质颗粒堆场采取防风抑尘、设置挡尘棚、洒水等降尘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站,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格栅、隔油沉砂池、均化池、曝气池、生化池等处理后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后,****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3.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经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和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 4.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畜禽废弃物、粪便、污水处理站污泥、炉渣、病死畜禽、在线监测废液等,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妥善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根据可能发生的风险,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