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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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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需将**市******联合社属下的0.522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政府关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0)〔2025〕49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市******联合社“旧村庄”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市**区枫溪镇田头村“护堤路上堤脚”(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市******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522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市******联合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0.5222公顷****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由**市******联合社****公司实施全面改造,不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留用地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补偿费用。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20)〔2025〕49****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9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市******联合社“旧村庄”改造项目土地位置图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