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乐****公司:
报来《关于重新审批三**节能****水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5年第31号)和《**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4〕455号),经参考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市**县**镇三**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东**。
四、规模和建设内容:三**节能****水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30万m3/d 工业供水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10万m3/d 工业供水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10万m3/d 工业供水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10万m3/d 工业供水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供水泵房、网格絮凝池、沉淀池、V型滤池、**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池、反冲洗出水池、等构筑物及污泥泵房、机修仓库、消毒设备间、贮加药间、反冲洗出水泵房、供水泵房等建筑物和各类土建、装饰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及其它附属工程。
五、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得超过4211.53吨标准煤(当量值)/9971.74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其中年消耗电力不得超过3426.72万千瓦时,项目电力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得超过4211.43吨标准煤(当量值)。项目工业总产值11552.75万元,工业增加值8049.01万元,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得超过0.8631吨标准煤/万元。
六、项目建设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要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节能验收并报我局备案。
七、请你公司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加强管理,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如项目投产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未达到本审查意见要求,对**县完成节能降碳目标造成不利影响,你公司应采取节能技改、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购买绿证等措施,有效化解不利影响。
八、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九、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十、同时作废原批复文象发改审批〔2019〕132号。
****改革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