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审批结果 | |
| ****水务局 | 生成日期:2025-12-31 | |
| 东水务许,2025,101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白龙航空产业园污水管网工程(一期)—穿双庙支渠管线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 失效时间:暂无 | |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白龙航空产业园污水管网工程(一期)—穿双庙支渠管线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白龙航空产业园污水管网工程(一期)—穿双庙支渠管线建设方案。该项目位于**县白龙镇,**约 3.5km污水主管网,分别沿合白路、店白路和规划外环东****处理厂进水口。管线在合白**下游约9m处穿越双庙支渠,位于渠道桩号0+840处,采用顶管过河,管线与渠道水流方向夹角约 65°,顶管长度100m,采用双管过河,两管中心间距2.7m,设置闸门,**2根d1000 钢筋混凝土管顶管过河,内置DN600球墨铸铁管,管顶高程68.57m(1985国家高程基准),距离设计渠底6.51m,工作井(编号 W-26)在渠道左岸,距离设计堤脚线20.8m,接收井(编号 W-27)在渠道右岸,距离设计堤脚线59m。
二、按照防洪评价报告要求,认真落实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内置污水管安装就位后,采用注浆措施对套管与排水管间隙进行填充压实。
三、施工中应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垃圾,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如拟建项目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你单位应负责协调处理。
四、涉河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施工安排包括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单位应组织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工程专项验收,工程竣工时,你单位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竣工验收后,及时将竣工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
五、本许可决定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联 系 人:姜月萍,联系电话:0551-****6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