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光伏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审批
山东-德州-齐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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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31

项目名称 齐****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京沪铁路以南、高铁大道以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0894.39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郭厚林
联系人 贾道新 联系电话 0534***6117
项目投资(万元) 16877.19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22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96亩,总建筑面积40894.39 m,包括**综合楼6009.04 m,**厂房30163.79m,**库房 4685.56 m’,**门卫房 36 m,同时建设室外配套工程:在库房及厂房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装置及储能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采取遮盖洒水、轻装轻卸等措施抑制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选用优质燃油以减少废气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冲洗废水用于洒水抑尘
固废 环保措施:
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及绿化利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通过安装基础减震,屏蔽隔声等措施,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场界周围墙隔挡,建筑物用防护网遮盖,围护城乡文明形象。
承诺:**** 郭厚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郭厚林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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