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2-31
**省酒埠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省酒埠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省酒埠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和**市部分乡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水利水电****总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24906.58万元实施**省酒埠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其他工程以及灌区信息化建设等。1)干支渠道防渗衬砌。总长12.575km,其中干渠2.575km,支渠10km;2)干渠除险加固。总长21.506km;3)干渠渠系主要建筑物建设。共30处,包括渡槽加固改造2处、拆除重建14处,隧洞加固改造11座,倒虹吸拆除重建1处,暗涵拆除重建2处;4)干支渠系附属建筑物建设,包括节制闸、进水闸、泄洪闸、分水闸、渠下涵加固改造等;5****试验站改造。****试验站1处;6****管理站(房)改造工程。改造生产管理用房4处共2200m2;7)信息化建设。项目挖方总量19.89万m3,利用开挖料13.15万m3,弃方6.74万m3(通过**城市防洪城南保护圈续建工程及**市渌水丁家坊段治理工程消纳弃方)。本项目无新增永久征地,临时用地38.88公顷。工程无移民安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态环境 项目未完工部分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时序,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施工期措施和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采取生态修复。运行期做好项目沿线周边绿化和植被养护工作。 ②废气 工程施工过程中,优先选择先进、低尘施工工艺和设备。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洒水抑尘、湿法作业、车辆清洗、密闭运输、限速行驶等措施。场内施工道路和敏感点附近道路采取路面养护和洒水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增加清扫频次,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施工期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③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基坑废水、器械冲洗废水等。施工期生活区租用附近民房,依托民房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施工区合理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对基坑废水、器械冲洗废水等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施工机械定期维护保养,严防机械用油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灌区管理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周边绿化和施肥,不外排。 ④噪声 项目未完工部分的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保护目标共计10处。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钻孔机等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行车路线规划尽量避开居民生活区。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应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其它施工机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于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时设置移动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⑤固废 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施工弃渣应按《报告书》要求送至指定消纳场地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堆弃。运行期日常检修活动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不能直接判定其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别。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