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
**** ******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5-挂-25、2025-挂-26) 永自然资**** 号
|
****人民政府批准(永政综[2025]192号),****(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6年1月1日 8时0分0秒 至 2026年1月28日 15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6年1月21日 8时0分0秒 至 2026年1月31日 15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8日 15时0分0秒 标书代写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挂牌流程详见网上交易系统及交易须知。 (二)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计算,成交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按规定须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三)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申请材料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与出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手续,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局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四)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建设)许可、使用林地审核、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 (五)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六)若竞得上述地块后用于建设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可按不低于区****领导小组确认的出让起始价的70%享受优惠地价政策,但最终出让价格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未实施建设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改作一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区****领导小组确认的出让起始价(不低于评估价)补缴出让金。 (七)******局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银行帐户 : 联系人:管制利用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597-****915 联系地址:**省**市**区**街道**路70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 **** |
**银行**支行 |
173********0163071 |
| **** |
中国银行**支行 |
405****59583 |
| **** |
建设银行**支行 |
350********700000218 |
| **** |
农业银行**支行 |
137********014725 |
|
**** 二〇二五 年 十二 月
|
| 附 表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其它条件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1 |
2025-挂-25 |
**区仙师镇永梅出省公路旁 |
60414 |
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面积 60414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
≥0.9且<3.0 |
≥40% |
/ |
|
851 |
10 |
10 |
详见《**市**区**红石材综合加工建设项目(二期)A-05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及出让红线图 |
|
| 2 |
2025-挂-26 |
**区仙师镇永梅出省公路旁 |
6700 |
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面积 6700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
≥0.9且<3.0 |
≥40% |
/ |
|
100 |
5 |
5 |
详见《**市**区**红石材综合加工建设项目(二期)A-06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及出让红线图 |
|
|
|
|
|
|
|
附件(1)
(文件下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永自然资〔2025〕227号) (2025-挂-25,挂26).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