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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基地场资格
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政府关于建立市级猪肉储备制度的通知》(河政发〔2011〕61号)要求和**市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资格审定相关规定,我委组织了对申请****基地场相关单位的实地审查。经审查,宜****公司符合****基地场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粮食储备科反映。
联系电话:0778-****169。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6号F区429室。
附件:公示企业信息
****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公示企业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育肥猪存栏(头) |
| 1 | 宜****公司 | 姜权辉 | 193****8689 | **区洛西镇枫木村孟村屯 | 8900 |
| 合计 | 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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