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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沁河**段河道内清出的河卵石砂石拍卖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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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公司 |
| 金额 |
| 173.488万元(人民币) |
| 8工作日 |
| 2025-12-31 |
| 否 |
| 拍卖 |
|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lfggzyjy.****.cn)公告,定于2026年1月8日15: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县沁河**段河道内清出的河卵石砂石。参考价为173.488万元(依据评估报告混合方量为102052立方米,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7日,在标的物存放地(桩号K155+280至K160+230)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 三、竞买人要求:从事建材类销售、经营、****公司、企业均可报名竞买。竞买人须在委托方引领下亲自去现场查勘标的。 ****公司证明材料及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经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办理竞买手续。欲了解标的物详情、竞买规则、报名事宜等,请按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开户名称:山****公司;开户行:****银行****广场支行;账号:601********0000057015(转账备注:公司名称+河卵石砂石保证金) 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7日17:00前;报名地点:**市河汾路国贸大厦A座506室;拍卖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大厅;联系电话:138****2280 特别声明:1、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瑕疵等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接受并认可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一切瑕疵,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2、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为不含税价款。拍卖标的依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方量和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不再称重量方,以交付现状为准,标的方量和质量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3、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开挖清淤工作(承担标的物两公里范围之内的交通运输)。两公里外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运输车辆的所有事宜,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环保、运输、道路、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买受人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4、买受人需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全程跟踪拉**卵石砂石,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应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转运资格。 山****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