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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100万头生猪养殖产业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2号场(**选育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布。公示内容如下:
1、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告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eNZRceVYsx_Swo5vG8_SdQ提取码:m5a2
纸质报告查阅方式:通过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斌
联系方式:185****1555
通讯地址:********花园三区15号楼2单元302室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场址周边3.0km范围内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尽量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在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下,不会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公开,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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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