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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一、内容
各投标人:
就雄安启动区西南居住片区一期(XACR-2021-031宗地)项目P1配套楼精装修工程目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提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3.5承担总包管理责任(9)承包人须设置现场垃圾站,并负责统一外运自身及所有分包人的建筑及生活垃圾并消纳;与技术文件2.1.1.1(9)负责完工后的精保洁工作。负责垃圾外运消纳。合同专用条款跟技术文件约定不一样。
答:此项内容,以技术文件中约定为准。。
特此澄清。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址:**省**市**县
邮编:071700
联系人:孙明洋
电话:181****401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三里河路七号**大厦写字楼8层
联系人:蒋工、罗工
电话:010-****5797、****5789
电子邮件:****@minmeta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