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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法〉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和《******厅生态修复处关于做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天艺****公司**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电话:****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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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