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 ****政府 | 成文日期:||
| 南环审〔2025〕26号 | 有效性:有效 | |
| 2025-12-31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博力顺多功能轻型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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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博力顺多功能轻型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申请收悉,并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拟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0万元),于**省******经济开发区桂塘路实施博力顺多功能轻型输送带项目。项目取得****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工业传动带车间、拉丝车间、织布车间、PVC输送带生产车间、PU/PE输送带生产车间、成品车间、研发中心、锅炉房、****泵站、办公楼、倒班宿舍楼等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设施;计划建成28台工业传动带生产线、8条单丝拉丝线、120台织布机、4台整经机13条PVC涂刮输送线、1条PVC压延线、4条PU流延挤出线、16台输送带接驳机;投产后,形成5000条工业传动带、1480万平方米多功能输送带年生产能力。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省、市相关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政府指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等各项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工业传动带、单丝拉丝、PU/PE输送带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相应限值,TDI、MDI、IPDI、PAPI、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相应限值;PVC输送带废气颗粒物和VOCs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表5相应限值,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限值,氯乙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2相应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其他工业炉窑排放限值;天然气有机热载体锅炉废气颗粒物、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NOx执行《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管控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表6中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相应限值,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限值,氯乙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5相应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音、消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23MA8Q12T6X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