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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220千伏新溪输变电工程升压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你局报来的**220千伏新溪输变电工程升压改造项目核准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促进**东北部片区电网发展,满足**区、华侨试验区等供电区域内负荷发展的需要,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220千伏新溪输变电工程升压改造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512-440500-60-01-909316)。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华侨试验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变电工程
1.****电站升压改造工程:本期建设2台180兆伏安主变、220千伏出线6回(其中2回备用),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4组8兆乏电抗器和2组5兆乏电容器(利用原有设备)。
2.220千伏塑城站原站址内扩建220千伏间隔2个。
3.220千伏外充公站原站址内扩建220千伏间隔2个。
(二)线路工程
1.建设新溪站至外充公站2回220千伏线路:**22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8.25千米,**22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1.81千米。
2.将现状降压运行的110千伏塑城至新溪双回线路改接至新溪站的220千伏出线间隔,形成新溪站至塑城站2回220千伏线路:**22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0.32千米。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本项目总投资32125.6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031.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环保、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六、项目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撑性文件分别是:
(一)《****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
(二)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市不动产权第****737号);
(三)**华侨经****管理委员会《关于征询**220千伏新溪输变电工程升压改造项目线路路径方案的复函》(汕华管函〔2024〕262号);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次征询**220千伏新溪输变电工程升压改造项目线路路径方案的复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和省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政府,****管委会,******局、市住建局、****环境局、****运输局、****管理局、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