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川县厚村乡大源村新建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江西-抚州-黎川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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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CX0010/2025-38060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348号

成文日期: 2025-12-31

关于厚村乡大源村**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 12- 31 11: 30

黎发改审批字〔2025〕348号

关于厚村乡大源村**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厚村乡大源村**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厚府文〔2025〕1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厚村乡大源村**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厚村乡大源村**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厚村乡大源村**组。

四、建设工期:4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地面硬化800平方米;**均宽0.8米、高1.6米护磅长40米;长4米,宽2.5米、高2米蓄水池1座。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1.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水库移民扶持计划基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抄 送:县统计局、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 2025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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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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