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扬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93座跨河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编制项目质疑回复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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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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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公司

地 址: **市**区太升南路288号附1号4楼

法定代表人: 徐苏美

委托代理人: 苏宗红 电话: 139****0895


****公司:
我公司于2025年12月30****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的**县93座跨河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编制项目(项目编号:****)质疑函原件,对此十分重视,经与采购人协商并核实,****公司质疑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根据**县93座跨河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编制项且(****)(以下统称为本项目)中标公告中中标单位为******公司(见附件1),我司质疑******公司的工程设计水利资质、工程勘察资质不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见附件2)中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的咨询单位(专业服务范围:水利水电);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和测绘乙级或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要求
质疑回复:
1、贵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公司有效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小组复核,******公司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证书编号:A****17694,有效期至:2030年06月13日)、乙级测绘资质(证书编号:乙测资字****0839,有效期至:2030年8月24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证书编号:B****21657,有效期至:2030年12月01日)均在有效期内,由广******厅、**壮族****建设厅、中华人民****建设部合法核发,资质证书真实有效,因此******公司的资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贵公司提出******公司人员不满足行业规定标准,****小组复核,******公司提供的人员数量、人员相关证书、人员社保均满足行业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3、贵公司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已发送至你司的邮箱
4、关于取消******公司成交资格的请求:经核查,******公司具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全部资质条件,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标准,响应文件真实有效,评审过程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响应文件相关法律法规,成交结果合法合规,故不予取消其成交资格。标书代写
4、****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的是《****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响应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贵公司提供的法律法规不符合本项目规定,且引用的相似案例与本项目在资质要求、评审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具备直接参照性。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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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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