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规划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公顷)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土地 状况 |
有无底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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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万㎡/hm2) |
绿地率 (%) |
建筑 密度 (%) |
建筑 高度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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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xq-2025-02 |
DN10-2-3-3 |
长江大道与朝霞路交叉口东南 |
2.289668 |
一类工业用地 |
1.5≤FAR<2.5 |
≤20 |
≥40 |
<24 |
30年 |
净地 |
无 |
481 |
961.6606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 备注:1.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2.规划指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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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让提供《规划条件通知书》及附图(编号:****022025TJ****002)。竞买人竞得该地块后需严格按照地块的规划指标进行建设。
依据《****办公室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该宗地出让采用“标准地”模式,即在出让公告中明确“3+N+1”指标控制体系:
“3”即容积率1.5≤FAR<2.5;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1万元/亩。
“N”即该地块产业准入须符合高新区主导产业(先进钢铁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或战略性**产业,禁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综合能耗不超过0.8(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须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鼓励布局建设以研发创新、科技孵化、工业设计、软件信息、检验检测认证等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产业项目。
“1”即出让年期30年。
由安****园区运营中心与竞得单位签定《履约监管协议》,并作为签订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
****政府供地前统一服务事项:气候可行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制评估),土地勘测定界,文物保护审批7个涉及区域评估的事项,****政府统一服务,按照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的原则,供地后企业不再办理。对于明确供地后企业信用承诺事项,涉及各部门根据企业书面承诺,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二、竞买申请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按照出让文件规定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有欠缴土地价款和非法集资****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竞买。个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竞买申请人可登陆**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竞买申请提交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8时至2026年1月21日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