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司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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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新申请) | |||||
| 普通 | |||||
| 收集、贮存、利用废催化剂(HW50类中的251-017-50,仅限FCC废催化剂)8000吨/年 | |||||
| ******公司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914********4353803 | |||||
| 于晓溪 |
| 身份证 |
| 2025年09月18日 |
| 2025年09月18日 |
| 2026年09月17日 |
| ****生态环境厅 |
| 有效 |
【正文信息】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司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24年6月,****环境局以《关于******公司协同利用8000吨/年废催化剂替代部分原料生产岩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茂环审〔2024〕16号)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司依托现有项目已建成的1条2万吨/年摆锤法岩棉制品生产线,协同利用8000吨/年废FCC催化剂(替代部分**石)年产岩棉制品2万吨。
二、根据**省固体****中心技术审查意见函(粤固环函〔2025〕48****环境局意见(茂环函〔2025〕360号),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有关规定,****公司【收集、贮存、利用】废催化剂(HW50类中的251-017-50,仅限FCC废催化剂)8000吨/年。经营有效期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
三、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相关规定,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相关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和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规模和类别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的各项管理制度等。严格落实产品质量管控措施。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信息化环境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变更委托运输单位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落实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布袋除尘粉尘渣、熔化废气处理飞灰、水处理污泥等废物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利用处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石膏渣、炉底渣需按照环评要求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经鉴定确定其废物属性后,严格按相关规定利用处置。对可通过利用、物化、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的危险废物,严格限制直接填埋。
(三)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对于按产品管理的物料,应如实做好产销量、流向、库存等信息记录和资料留存。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相关制度规定,通过**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按期汇总报告月度、年度等经营情况。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按要求安装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设备,完成危险废物重点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生产和运输卸货场所的地面防渗和围堰设置等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完善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等。
四、你公司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在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危险废物运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厅申请换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五、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生态环境局负责。
****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