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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04MACBN7JN26 | 建设单位法人:江正平 |
| 左洪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高新区光化大道9号 (******公司已建厂区内) |
| **油漆涂装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光化大道9号 (******公司已建厂区内) |
| 经度:113.45053 纬度: 31.6722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05 |
| 随环建审〔2025〕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04MACBN7JN26001X |
| 2025-09-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0 |
| 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04MACBN7JN2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04MACBN7JN2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9MACCXETH1R | 竣工时间:2025-09-11 |
| 2025-09-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15 |
| 2025-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938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油漆涂装线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将形成500台(套)汽车零部件及500台(套)容器的涂装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油漆涂装线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将形成500台(套)汽车零部件及500台(套)容器的涂装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调漆→喷砂、抛丸→喷底漆→刮腻子、腻子打磨→喷面漆、烘干→出厂→补漆→喷枪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调漆→喷砂、抛丸→喷底漆→刮腻子、腻子打磨→喷面漆、烘干→出厂→补漆→喷枪清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①抛丸、喷砂、腻子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各自密闭操作间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底漆涂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面漆涂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和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废钢丸、废金刚砂、废包装材料、废砂纸、收集粉尘、废催化剂、布袋、废挂具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处理;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有机溶剂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管理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①面漆喷漆房产生的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器吸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尾气与底漆产生的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②面漆烤房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器吸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尾气与底漆产生的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③抛丸、喷砂、腻子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各自密闭操作间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项目已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和基础减震等措施,由监测报告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废钢丸、废金刚砂、废包装材料、废砂纸、收集粉尘、废催化剂、布袋、废挂具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处理;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有机溶剂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管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 项目面漆喷漆房废气与面漆烤房废气处理设施未发生变动,排放口由原DA003排气筒变更为DA002(与底漆喷漆房废气与底漆烤房废气一同排放),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变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96 | 0.0096 | 0 | 0 | 0.01 | 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23 | 0 | 0 | 0 | 0 | / |
| 0 | 0.201 | 0.212 | 0 | 0 | 0.201 | 0.201 | / |
| 0 | 1.05 | 1.332 | 0 | 0 | 1.05 | 1.05 | / |
| 0 | 0.315 | 0.316 | 0 | 0 | 0.315 | 0.315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处理厂纳管标准从严值 | 化粪池 | 由于本项目****公司共用,****公司污水总排口实际排放污染物达标情况,因此本项目未对污水总排口进行监测。 |
| 1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 项目抛丸室、喷砂室及腻子打磨室废气均由各自密闭操作间顶部抽风系统收集后进入各自操作间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共用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2025年9月15-16日,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 |
| 2 | 2套“干式过滤柜+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 | 面漆喷漆房产生的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器吸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尾气与底漆产生的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面漆烤房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器吸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尾气与底漆产生的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 监测结果表明,2025年9月15-16日,DA002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DA002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从严值;DA002排气筒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74kg/h,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从严值;DA002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2mg/m3,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DA002排气筒中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5mg/m3,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和基础减震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和基础减震等措施 | 2025年9月15-16日,东、南、西、北厂界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在分区防控上,将整体车间划为重点防渗区。项目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落实防渗措施,运行过程加强现场管理,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项目已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在分区防控上,将整体车间划为重点防渗区。项目已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落实防渗措施,运行过程加强现场管理,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 1 | 项目应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等措施。废钢丸、废金刚砂、废包装材料、废砂纸、收集粉尘、废催化剂、布袋、废挂具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处理;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有机溶剂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管理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外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催化剂、包装废料、定期更换的废钢丸、废金刚砂、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挂具、废砂纸。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均交由废物回收机构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类包装容器、废有机溶剂,均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盛****公司处置。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均能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或处置,不外排,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满足环保要求。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放到外环境。严格控制污水处理系统运行中的环境风险,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能有效截留未经处理的废水和事故废水。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完善环****管理部门备案,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放到外环境。严格控制污水处理系统运行中的环境风险,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能有效截留未经处理的废水和事故废水。本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已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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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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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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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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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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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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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