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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12月25日 发布了2025-JQ03-F1194综合物业服务项目(**市)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12-26,更正为:2025-12-31。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1-04,更正为:2026-01-08。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01-19 08:30:00,更正为:2026-01-21 08: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19 09:30:00,更正为:2026-01-21 09:30:00。标书代写
商务要求进场时间由“签订合同后,2025年12月25日内进场交接勘验,2026年1月1日按照合同履约;”改为“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技术评审表增设“服务方案 (承诺) (一)4.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项目的服务方案。根据投标(报价)供应商服务方案(承诺)进行评审,最优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的20%递减,最低分为0分。评分项赋分1分。并将“项目经理3”赋分由4分调整至3分
请供应商在军采网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1.将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中“(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修改为“(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入股企业”。
2.请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附件内容《常见供应商无效投标问题提示》。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