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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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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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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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县级饮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社区智谷研发楼F栋1308

成交金额:40.6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0.6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县级饮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是针对我县两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在淮河、怀洪**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及上游安淮、上殿集预警断面**4****监测站的运维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合同签订采用1+1+1模式,每年服务到期前,根据最终考核服务管理结果,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晓倩(组长)、董英、王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捌仟肆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龙**路中段

联系方式:187****0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金域蓝湾S7号楼外铺1-02号

联系方式:153****2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栋(采购人代表)、朱妍妍(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87****0600(采购人代表)、153****2395(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12-31 12:18:05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12-31 13:37:59

累计提交时间
0天1小时8分36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19分54秒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31
中标通知
五河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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