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未来**创新路(明珠大道至智汇路)工程,招标人为****,委托****进行招标代理,于2025年12月30日****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4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工期(天) | 项目负责人 | ||
| 1 | **** | ****8704 | 540 | 陈新晖 |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8704 | 540 | 方炳根 | ||
| 3 | ****公司 | ****8704 | 540 | 罗仙兵 | ||
| 4 | ******公司 | ****5356 | 540 | 孙攀 | ||
| 5 | ******公司 | ****5356 | 540 | 黄煜 | ||
|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
| 投标人名称 | 无效标原因 | 无效标依据 | ||||
| ****公司、****公司 | 经系统审查存在投标文件上传IP相同的情况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1条 第(1)款中 ①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包括但不仅限于IP地址相同等)”,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海立****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1条 第(2)款中 ⑨规定“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公司、**省台****公司、****公司 | 投标函中施工工期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1条 第(4)款中 ④规定“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57****77322 | ||||||
| 投诉受理部门: | ||||||
| ****建设局 电话: 0576-****8517 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76-****0805 | ||||||
| 监督部门: | ||||||
| ****建设局 电话:0576-****8517 | ||||||
| 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6-****0805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监 督 部 门:****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