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填埋场改扩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县普保镇杰订村,****填埋场库区南侧,****填埋场,服务范围为**县县域,填埋对象为城镇综合生活垃圾,设计生活垃圾平均填埋量20t/d,设计使用年限10年,配套建设附属、公用及环保设施。
二、现有工程概况
班****填埋场位于县**北6.5km处,占地面积2.7万m2,库区占地2.35万m2。现状填埋场于2013年2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工程正式建成,库区设计总库容为12.3万m3,设计处理规模10t/d。
现有填埋场于2012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藏环审〔2012〕12号),已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现有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如下:
废气:填埋气采用导气石笼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洒水降尘、落实覆盖措施等减缓;例行监测显示,现有填埋场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渗滤液经渗滤液调节池收集后回喷处置。
固废:厂区生活垃圾运至库区填埋。
噪声: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例行监测显示,现有填埋场噪声达标排放。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管理局)
联系人:葛文强
联系电话:180****3954
四、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碧****公司
联系人:师工 180****8263 ****@qq.com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区碧桂园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1)电话、(2)信函、(3)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至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