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区****岸,****中心,拟**一栋集职工办公服务用房、****中心、****中心、****中心****文化宫,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场馆和附属配套用房(含二次装修),****广场、配套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景观绿化、消防、亮化等附属工程。项目净用地面积约为7489平方米,建筑密度≤55%,绿化率≥15%,建筑控制高度≤24米,容积率≤1.2。
2、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含绿色设计及装配式设计)及概算编制;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
3、报价要求:供应商自主报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前期资料及现行的相关要求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应进行总价报价和分项报价(在分项价格表中分别对可研、设计及绿色设计费用进行分项报价),总价和分项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最高限价说明。
二、相关标准: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关规定,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技术规格:技术服务与配合
1、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按评审审查意见修改,按规定时间及份数向采购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负责相关技术与配合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等配合工作,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2、协助采购人考察材料供应单位,并向采购人提出相关建议。
3、协助采购人解决项目出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
4、设计方在设计前应熟悉相关资料,包括项目所在地块红线图、蓝线图、规划条件书、原始地形测量图周边市政管网、道路、电力等建设情况,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项目或规划图纸等。
5、设计缺陷整改,若因设计疏漏导致施工后出现问题,设计方需免费出具修正方案,必要时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调整。技术咨询响应,针对施工方、采购人等相关单位提出的设计相关疑问,如设施使用规范、设计适配性等,约定1个工作日内初步回复,复杂问题7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紧急问题处置,若出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设计相关紧急情况,如电气设计问题导致短路隐患等,约定24小时应急热线,市区内4小时内到场协助处理。
技术经济
1、造价指标:总投资控制在9973万元以内(含土地费用)。
2、工程费用控制要求
2.1严禁出现图纸缺项、缺数量、材料描述不清等情况,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施工条件及相关措施费,无条件配合批复的办理以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上不得出现二次深化设计现象,个别专业性强或行业政策等客观原因确需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在设计中进行说明,且不得重复计算设计费用。
2.2不得利用设计参数明定或暗定设备材料品牌,原则上不采用专利产品、专用技术或专用工法等,如因客观需要或合理条件需采用,须出具承诺书,并按采购人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程序,且在设计图中进行说明。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设置:80日历天。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后续服务: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提供。(所有阶段完成时间均不含行政批复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设计期限以采购人统筹安排时间节点为准,成交供应商必须密切配合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成果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文件、估算、可研编制报告、设计说明、图纸、概算及相应电子文件等。
2、成果文件的深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其他行业规范,达到国家规定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应充分表达设计任务、设计技术规范要求,并能够作为开展下一步工作依据。
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满足该项目可研报告评审、方案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和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的要求。全部资料按采购人项目设计任务要求按时提供,取得设计任务的关键批复资料或意见,提交审批通过的文档或图纸。成果数量需提供电子及纸质版(方案设计4份、初步设计图纸12份),具体数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供应商特定资格
(1)供应商须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人员资质要求(描述:拟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咨询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各方合同工作内容及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咨询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咨询负责人外,还应配备相关专业人员,至少配备建筑1人、结构1人、给排水1人、电气1人、暖通1人、风景园林(景观设计)1人。
六、验收标准: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项目验收按国家规定、****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等文件执行,最终以区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正式审查批复为准(含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文件应符合文件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深度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文件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结算。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标书代写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支付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1)可研文本通过评审获取可研批复后,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付款申请与合格发票后三十日内支付可研费用;(2)方案通过资规局专家评审会,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付款申请与合格发票后三十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用的合同暂估金额的20%;(3)初步设计完成取得批复并取得规划许可证后,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付款申请与合格发票后三十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用合同结算金额的90%;(4)工程竣工验收后经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付款申请与合格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合格发票的三十日内将经计算的剩余合同款项一次性付清。(5)采购人付款时,有权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或其他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费用。
1.3成交供应商的中标金额(合同金额)非最终结算金额,最终设计收费计费基数以经审定的工程招标上限价(扣除暂估(定)价、不可预见费、****政府采购项目费用等)为准;最终绿色建筑咨询费按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45%(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占比)×成交供应商优惠率报价进行结算;最终可研费用以可研批复总投资为计费基数。具体计算方法见最高投标限价说明。
1.4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考核按照《****建设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建设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服从建设单位指挥和安排。
3、本项目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无工程量清单,供应商无须提供。磋商文件中所有涉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4、成交供应商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者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成交供应商拟派的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成交供应商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成交供应商责任大小向采购人补偿损失。
5、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完成的知识成果,采购人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的权益,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本项目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委员会仲裁。
8、其他相关说明
8.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2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及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交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
8.3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需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包含总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第二轮(最终)报价,****小组发起报价后的30分钟内****小组设置为准)递交,否则视为放弃报价。标书代写
8.4第二轮(最终)报价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附件需将报价总表及对应的分项报价表提前准备好,打印并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