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有偿收回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行政区:**自治区 > **市 > ** 公告详情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及《****政府关于有偿收回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乌政函〔2025〕605号)文件精神,有偿收回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宗地面积22516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收回面积22516平方米,****园区能源大道南侧地块内,补偿单价为120元/m2,补偿金额共计270.1920万元。